各单位、部门:
现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3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将问卷和留言板平台答题二维码(附件2)发给教职员工和师生,于2020年8月1日-9月20日前完成问卷调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请单位、部门于8月28日和9月17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邮箱zkc@cmu.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辽宁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1).PDF
附件2: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